我有一個朋友, 13歲時,正是花季的年齡,不幸雙目失明,

後來他父親送他去了一盲校, 沒想到,盲童都很羨慕他,

因為畢竟有13年的時間 他曾親眼看到過這個豐富多彩的世界。

他知道花朵如何美麗, 太陽如何明亮,

白雲如何飄逸, 天空如何蔚藍。

他更知道爸爸、媽媽的笑臉。很多盲童都說,

假如能讓他知道其中一件,就是最大的幸福。

而他卻知道這樣多, 他對那些盲童來說,

他擁有的簡直是一座幸福的寶庫呀。

正因如此,他懂得了滿足,他更懂得了珍惜。

在盲校中,他的學習成績最優秀,掌握的才藝也最多。

同時,他還告訴身邊的同學,他們也是幸福的,沒了雙眼,

你可以聽,可以撫摸, 你可以講,可以唱,

還可以跑,可以跳。 因為有了快樂,

整個盲校沒有一絲苦難與悲觀的情緒,

洋溢出的都是幸福的陶醉。

前幾天, 我乘車從銀川去上海,

同座的有一位上海人, 一位寧夏石嘴山人。

上海人說, 他現在每月收入6000多元,除去各種開銷還可節餘4000多元。

  

話音剛落,便引來周圍一片羨慕的讚歎。

有的說: 我一個月才掙1000多元,

你節餘的錢就相當我4 個月的工資呀,

你真是太幸福了。

對此, 石嘴山那位朋友有自己的見解,

他說 假如錢可以買來幸福的話,你應該學會換算幸福的方法。

比如說這位上海朋友吧, 每月可有4000多元的存款,

一年可存 5 萬元左右,按說已經不少了,

和我相比,我一年只能存下一萬多元。

有了錢最大的願望是什麼? 首先是居者有其屋呀。

在我那裡,房子每平方米八九百元,而上海卻在上萬元。

如此算來, 假如我要買一幢上百平方米的房子10年就夠了,

而這位上海朋友則要20年,

這樣算來, 我的幸福應該是這位上海朋友的二倍。

由此我想到俄國作家契詞訶夫說過的一句話,

「如果你手上紮了一根刺,那你應該高興才對,

幸虧沒紮在眼裡。」

美國第32屆總統的富蘭克林.羅斯福

家中曾失竊,損失慘重。 朋友寫信安慰他,

羅斯福回信說: 「親愛的朋友,謝謝你的安慰,

我現在一切都好,也依然幸福。感謝上帝,

因為:第一,賊偷去的是我的東西,而沒有傷害我生命;

第二, 賊只偷去我部分東西,而不是全部;

第三, 最值得慶幸的是,做賊的是他,而不是我。」

這種幸福的換算方法,
不僅是一種豁達的生活態度,

更是一種超脫的生活智慧。 所以說,

有什麼樣的幸福定義,就會有什麼樣的幸福感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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